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策汇编 > 政策全文
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信息来源:
    
浏览量:1497
    
【字体:
政策级别 其他
政策类型 其他
发文部门 国家
行业类型 微型,中型,小型
企业规模 服务业,金融业,工业,现代农业,文化产业,建筑业,商贸业,电子信息及软件业,高技术服务业
热词 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人工智能,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中小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202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我部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以下简称《评测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评测指标》根据行业特点,分为制造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附件1)、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附件2)、其他行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附件3)三个类别,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四个维度综合评估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依据企业评测得分,将数字化水平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20-40分):开展了基础业务流程梳理和数据规范化管理,并进行了信息技术简单应用。


二级(40-60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或管理工具实现了单一业务数字化管理。


三级(60-80分):应用信息系统及数字化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实现全部主营业务数字化管控。


四级(80分以上):利用全业务链数据集成分析,实现数据驱动的业务协同与智能决策。


二、使用方式


(一)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自主填报,进行真实性承诺即可获得评测结果。评测结果将作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附件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第5个评价指标“数字化水平”的评价依据。


(二)根据《评测指标》开发的评测系统(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供广大中小企业免费使用。鼓励相关单位采用《评测指标》开展调查研究或运用评测结果。


(三)我部将组织有关参编单位持续迭代完善《评测指标》,为企业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数字化水平测评工具,也欢迎社会各界对评测表提出完善意见建议。


附件:

1.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2022年版).docx

2.生产性服务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2022年版).docx                                

3.其他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表(2022年版).docx

4.评测表填报真实性承诺函.docx

5.参编单位.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5日


返回上一页   |   返回首页
上一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政策解读
下一篇:关于立项组建首批安徽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