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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信息来源:知识产权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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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要求,不断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激励机制, 健全运营服务体系,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大幅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率,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更加有力支撑创新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更好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皖市监办函 〔2021〕191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

(一)专利转化重点城市引领项目。选择若干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产业发展快、创新能力强、且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的设区市,全面实施专利转化计划,发挥区域特色和引领带动作用,着力提升区域内高校院所专利转化水平和企业专利实施能力。

(二)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项目。按照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思路,集中力量择优支持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专利管理能力强、创造产出高、转化基础好的高校院所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统筹知识产权管理和专利转化,提升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三)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组建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中心,构建平等协商、共同协作的管理体系,完善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集聚优势资源,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明专利产出。

(四)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聚焦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对接创新发展需求,推动省内产业园区、产业“链主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单位协同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促进相关专利技术在我省产业中集聚并转化实施。

(五)专利转化服务平台支撑项目。支持省内专利运营、金融服务、信息数据领域有较强影响力的平台载体,为全省专利转化转让、专利质押融资、数据信息服务提供支撑。

二、组织方式

(一)积极推荐市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加强对项目申报的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或者推动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相关申报主体提出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上报

(二)择优立项。省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省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最终确定立项名单,并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支持。

(三)强化指导。各市局要加强立项项目建设情况的业务指导,省局将组织绩效评估,并根据绩效评估成效决定是否发放后续资金或收回前期发放资金。各市可以结合实际对立项项目给予资金和条件保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请登录安徽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下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立项资格。设区市政府作为申报单位的,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其他单位申报的,应经属地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后,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建设实施方案、证明材料附件的顺序编排。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份),统一通过EMS方式邮寄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地址:安徽省合市包河区延13号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电子版将所有纸质版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 项目类别+申报单位),发送至ahszscqyycjc@163.com电子邮。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92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安徽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5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处,樊友恒胡徽东,电话:0551-6335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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