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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6
    
信息来源:http://jx.ah.gov.cn/sy/wjgg/148605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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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经信局:
  为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培育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 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请各市对照《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4个重点领域,以及《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录中国质量网(www.caq.org.cn)左侧“奖项申报”页面,选择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入口,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在线申报完成后,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word版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以“申报企业全称”命名,发送至中国质量协会指定邮箱。
  三、申报时间
  请各市于9月7日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择优推荐3项。企业须于9月15日前完成在中国质量协会网上的申报和相关材料的提交。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处,温晓丹;联系电话:055162871740;邮箱:wenxiaodan@ahjxw.gov.cn。

  附件:1. 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2.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
  3.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
  4.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5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质协字71号).doc

2、附件2: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pdf

3、附件3: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docx

4、附件4: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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