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服务项目 > 信息服务
【项目申报】关于立项组建首批安徽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6
    
信息来源: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2619751.html
    
浏览量:627
    
【字体:

皖科平台秘〔2024〕387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等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县域科技创新,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皖科平台〔2024〕7号),经申报推荐、评审考察、公示等程序,现对安徽省硅基新材料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等8家安徽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特色产研院”)予以立项(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特色产研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围绕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以引领支撑产业技术进步、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的,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高校院所等创新资源,加强产业创新共性服务,以市场化为导向、重大任务为牵引,有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引领支撑地方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联动协同的产业集群,助推县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2.各县级政府是特色产研院的第一管理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特色产研院的建设发展,引导特色产研院围绕地方产业需求开展工作并落实必要的支持保障,确保特色产研院切实发挥作用。各市科技部门要充分落实归口管理单位责任,坚持全周期管理,常态化指导、跟踪、督促特色产研院建设发展,协调解决特色产研院建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鼓励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特色产研院运行发展。

3.各市科技部门和各县级政府要认真指导特色产研院建设单位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目标、贡献、价值、绩效为导向,以任务为牵引,分项细化、量化建设目标和考核目标,认真编制特色产研院建设任务书(参考提纲见附件2),并按要求组织开展专家论证,修改完善经审核确认后,于2025年1月17日前提交至安徽科技大脑门户网站。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于1月24日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电话: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0551-68568890;

省科技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处:0551-62616083;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技术支持:0551-66161997。

附件:1.首批立项组建安徽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名单.docx

2.安徽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计划任务书.docx


2024年12月16日



返回上一页   |   返回首页
上一篇:关于立项组建首批安徽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的通知
下一篇:【通知公告】对安徽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