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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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精神,促进我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制造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所在市(直管县)经信部门审核推荐、第三方评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评定50项新材料为2021年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现予公布。
附件:2021年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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