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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对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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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创优四最营商环境,落实“创业安徽”行动有关要求,加大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现就明确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有关规定,明确将个体工商户纳入“鼓励创业创新增加就业”补贴范围。即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含全国个体私营经济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库可查询到的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请各区县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引导符合条件对象申报。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7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对象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关于进一步明确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对象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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