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企业用户手册
黄山科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
目 录
一、前言 3
二、园区概况 3
三、入驻事项 4
四、服务项目 5
五、缴费事项 6
六、用户装修 7
七、员工就餐 7
八、车辆管理 8
九、报修事项 9
十、迁出事项 9
十一、安全事项 10
十二、其他事项 10
一、前言
欢迎新企业/项目入驻黄山科创科技企业孵化器。
本用户手册主要介绍园区概况、管理规范、用户须知等内容,主要目的是使入驻企业负责人对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服务内容有进一步了解,方便企业/项目负责人在园区创业和生活。
本手册中的内容如与租赁合同或政府法规有相抵触之处,仍以租赁合同和政府法规为准。我司将不定期对手册内容进行必要的更新和补充。
请入驻企业用户认真阅读本手册的相关规定,并遵守执行。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介绍推荐小微企业/创业项目入驻园区创业孵化。
您在入驻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办公室:0559-2555299
项目部:0559-2556658
财务部:0559-2563758
运营部:0559-2552058
联系地址:安徽黄山高新区梅林大道89号孵化器二楼204-208室
三、入驻事项
1.企业负责人到办公室,按如下程序办理入驻手续。
①按要求提供相关入驻材料,经批准后办理入驻手续;
②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孵化协议》和《安全责任书》,按要求缴纳场地租赁费用;
③办公室人员与用户共同查验租赁场地的设备及配套装置等,如发现任何问题,办公室将从速安排修理。入驻企业在入驻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后,日后使用中所产生的破损由企业自行负责。
④办公室为企业办理钥匙交接、铭牌制作等手续;
⑤入驻项目/企业进行工商注册或变更,完成注册、变更后携带公章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到园区办理备案手续。
2.用户迁入应遵守园区的各项规定,遵守以下条款:
①入驻时服从园区物业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科创公司既定的时间及路径迁入,搬迁过程中用户应注意安全,并注意遵守园区公共秩序,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
②注意保护园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用户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四、服务项目
孵化器拥有一支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13人,大专以上学历100%,同时与30多家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可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创业投资、政策咨询、管理培训、项目申报、中介代理、人才招聘、市场推广等综合性创业服务。
黄山科创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服务项目列表
服务产品 | 服务内容 | 费用标准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工商注册 | 注册变更刻章 | 免费 | 胡卫军 | 2555299 |
人才招聘 | 代理招聘 | 免费 | 纪敏 | 2555299 |
创业培训 | 创业意识培训 | 免费 | 姜珊 | 2552058 |
创业模拟实训 | ||||
网络创业培训 | ||||
改善企业培训 | ||||
企业培训 | 组织专家授课 | 按需收费 | 纪敏 | 2555299 |
项目申报 | 政策项目咨询代理 | 一事一议 | 章志 | 2556653 |
投资合作 | 投资推荐、融资对接 | 按需收费 | 朱殿华 | 2556658 |
社保代理 | 社保公积金代理 | 按需收费 | 纪敏 | 2555299 |
商务服务 | 打印复印会务等 | 按需收费 | 胡卫军 | 2555299 |
保洁服务 | 办公场地保洁 | 按需收费 | 丁海峰 | 2555299 |
餐饮服务 | 中餐工作餐 | 按次收费 | 胡卫军 | 2555299 |
场地孵化 | 注册地挂靠 | 1000元/户 | 胡卫军 | 2555299 |
场地租赁 | 商务、办公场地租赁 | 按8-18元/㎡ | 胡卫军 | 2555299 |
财税代理 | 代理记账、税务咨询 | 3000-8000元/年 | 曹云 | 2563758 |
知识产权 | 专利软著申报 | 1000-9000元/件 | 章志 | 2556653 |
其他服务 | 根据企业需要定制 | 按需收费 | 纪敏 | 2555299 |
五、缴费事项
根据合同规定,按照先付后用的原则,入驻企业应按时缴付场地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等费用。
1.房租物业费
用户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根据《房租物业费缴费通知单》缴付房租押金,预交一年房租物业费。
2.水电费用
用户的水电费是根据每月抄表数,按照自来水/电力收费标准收取。用户根据《水电费缴费通知单》完成费用缴纳。
3.付款方式
入驻企业可采用现金、刷卡、转账、扫码等方式缴费,科创公司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黄山科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税 号:91341000686881753E
账 号:3400 1695 6080 5250 0090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地 址:黄山市高新区梅林大道89号
联系电话:0559-2563758
六、用户装修
用户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改修工程,不得改变楼宇及设施、设备的结构、承重墙、线路管网设计及位置,装修时间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不能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工作,不得损坏园区相关设施设备,退出园区负责保持装修原貌或将现有设施恢复原状。
1.装修申请
用户装修须事先向办公室书面申请并提供装修方案,获得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
2.装修保证
按照20元/㎡标准收取装修保证金,如在装修施工中没有对园区相关设备设施公共区域装修造成任何损坏,签字确认后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部退还;如对园区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施工建筑垃圾未清运,将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本金余额退还,不足部分用户补齐。
3.装修验收
装修施工完成并清理施工现场后,用户应提前1天通知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及用户共同进行装修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用户方能结清装修工程费,验收合格办公室返还装修保证金。如装修施工损坏物业设施、设备或不清理施工现场,其修复和垃圾清理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七、员工就餐
为方便园区企业员工用餐,园区在综合大楼一楼开设员工公共餐厅,周一至周六每日为入驻单位员工提供中餐,餐标为四菜一汤。
1.提前报餐:
因园区小微企业较多,就餐人数变化较大,园区采用每日报餐制。企业在入园时扫码加入孵化器食堂就餐微信群,企业明确专人于每日9点前通过微信群准确上报每日就餐人数,食堂按照报餐人数备餐,报餐但未就餐人员,也须支付备餐费用。
2.餐卡办理:
园区餐厅凭就餐卡就餐,入驻企业到科创办公室206室办理开卡后至财务室208室充值。
3.就餐时间:
周一至周六11:30-12:00(节假日不供餐)
4.就餐要求:
就餐人员应遵守就餐管理制度,节约用餐爱护卫生。
八、车辆管理
入驻单位机动车、非机动车、业务关联单位车辆应遵守园区车辆管理规定,有序停放,服从园区管理。
1.园区入驻企业机动车辆需在孵化器办公室登记备案,办理孵化器园区车辆通行证,报备车牌号码,办公室负责将车牌号码录入道闸系统白名单,免交停车费。
2.企业客户车辆每月发放优惠券20张,供企业客户车辆免费停放,超过优惠次数的,可另行购买优惠券(5元/张),或由车辆自行支付停车费离场。访客车辆需按照园区规定有序停放整齐。
3.机动车停放在停车位内,按照标识车头统一朝外停放整齐,不得超过车位或跨车位停放,不得在行车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电动车如需充电,请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充电处,不得乱拉电线充电。
4.违反车辆管理规定,园区将予以口头警告、通报罚款、解除协议等处罚。
九、报修事项
入驻企业应负责其租赁场内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保养,如租赁场地内的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可致电办公室报修,办公室为入驻企业提供维修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收取相应的维修费用。
报修电话:0559-2555299
十、迁出事项
1.用户如需迁出,按如下程序办理迁出手续:
①用户协议到期申请退出园区,请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迁出事宜;如用户在租赁期内提前解约的,应支付甲方3个月的房租物业费作为违约金。
②用户结清入驻期的房租物业水电等全部费用;
③用户搬出物资,用户对添加隔断、再装修进行还原并确保场地完好情况下归还办公室,办公室按照入驻时场地交接单进行现场查验。如企业迁出时未保持装修原貌或未将装修过的区域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如发现任何设施受损或失效,除正常使用自然磨损外,由办公室督促企业负责修复,费用由孵化企业承担;
④经办公室验收合格后,用户到办公室退还租赁场地的全部钥匙及押金单,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2.用户迁出时应遵守园区的各项规定,需注意以下各项:
①按办公室与用户商定的时间及路径迁出;
②注意保护园区公共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十一、安全管理
为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各入驻企业生产运营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请入驻单位按照《安全责任书》要求建立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和园区安全。
1.入驻企业要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管理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本企业的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2.入驻企业要配置合理的消防设备,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定期对本单位易发生事故的重要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做好检查记录,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事故。
3.入驻企业如造成消防事故、工伤、盗窃、劳动纠纷、客户纠纷、交通事故等安全事件,其经济损失和民事、刑事责任全部由入驻企业及肇事者个人负责承担。
4.入驻企业如有安全事故发生应及时向园区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最大化降低事故损失。
5.入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不服从园区管理或因上级部门检查造成不良影响的,园区有权对入驻单位处500-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园区可单方面解除场地协议。
十二、其他事项
本物业服务指南不明事项由科创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