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33号),为做好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要求。
2.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方式。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县(区、市)、市经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完整填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县(市、区)经信部门同意推荐后,企业按照申请书内容,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线报送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进行网上填报。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填报必须与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二)审核把关。各市经信局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妥善保管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留存1份备查。
(三)报送要求。请各市经信局于7月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含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每个企业一式三份)、佐证材料(见附件4,胶装成册,每个企业提供一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各地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电子版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四)其他事项。
1.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经信部门不得委托、更不能指定任何中介机构辅助企业申报。如有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假借政府机构或公职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有偿服务的,一律视为诈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于6月22日(周三)上午10时举办线上培训班,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扫描二维码,参加此次线上申报辅导。
2.请各地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重点将专注工业“四基”领域,“补短板”“填空白”的创新型企业推荐上来。
联系电话:0551-62871935
附件:1.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 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3. 佐证材料(供参考)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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